【公告】公正性、诚实性、独立性声明
发布时间:2024年02月02日


  科学、准确、真实的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是环境检测的根本目标。为了保证检测结果可靠性,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,加强质量管理,强化机构的管理制度,实现程序化管理。 

  一、遵守法律法规 

  学习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,知法守法,以法律为准绳,不越雷池一步。按照认证认可相关要求开展检测工作。 

  二、履行保密义务 

  履行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义务,保守国家秘密,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,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。 

  三、规范人员行为 

  建立保证公正性、诚实性和独立性制度、反商业贿赂制度。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有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、来自内外部的、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制度。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,实施严格的工作程序,从而保证工作环境有利于工作人员保持诚实性。禁止检验检测人员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事相关工作。 

  四、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 

  我公司从事的是环境与保护领域中十二大类别的检验检测活动,包括水质、环境空气与废气、土壤、固废等。公司经营范围中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是指企业使用设备的销售,所销售设备不在本公司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范围内,与本公司检验检测活动无关。公司营业范围中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、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主要指对受污染环境进行工程治理或修复;固体废物治理主要指对固体废物处理或处置,检验检测人员均不参与公司工程治理及废物治理活动,工程治理及废物治理活动与本公司检验检测活动无关。 

  检验检测人员不从事非检验检测活动。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活动中,需向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、结果的检验检测均委托其他机构进行。 

  五、在检测能力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 

  在资质认定、实验室认可证书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,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和程序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。 

  

 

通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 

2024年1月22日